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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庸 不能者下 三年处置“三不”干部147人次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1/16 8:41:05

从严治庸 不能者下 三年处置“三不”干部147人次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三不”干部,不仅影响改革发展事业的深入推进,还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如何对“三不”干部“亮剑”,让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一定程度来说,畅通干部“下”的渠道正是着力点。

  在推进干部“下”的过程中,“三不”干部衡量难、发现难是各地亟须破解的问题。2013年以来,浙江衢州市推出从严治庸系列举措,解决了什么样的干部该“下”、怎样“下”、“下”后怎样管理等问题,实现了庸者让其位、能者有其职。

  德、能、效三维定标

  明确什么样的干部该“下”

  如何让“三不”干部“下”得心服口服、有据可依?“细化规则,保证‘下’的指标全面、具体、有可操作性是关键。”衢州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衢州市结合实际,组织督查考绩办公室、纪委、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干部“下”的指标体系。在层层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意见和多轮修改完善后,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指标中选取德、能、效三个方面突破。

  围绕“德”,衢州市从干部为官和做人两个层面进行分析,设置了干部的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4类36项评价指标,并细化到具体工作、生活细节。如在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任务中,看干部是否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平时工作中,看干部是否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日常生活中,将干部的生活圈、工作圈情况、参加社区活动情况等日常行为纳入评价体系,让“德”的评价可察、能识。

  在“能”的考量上,衢州市细化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干部“能”的指标要素,结合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差异化评价干部工作实绩。对市管领导干部,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四方面内容,设置工作实绩考量标准。

  对乡镇(街道)的基层干部,将全市104个乡镇(街道)划分为经济型、生态型、复合型三大类,设置共性指标和特色性指标,强化刚性约束。

  在“效”的指标上,衢州市从干部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处理应急事件、履行工作职责等10方面具化了38种情形,对推进工作不力、不敢担当等情况,给予负分评价,使领导干部的违规行为有形看得见、现形抓得准。

  “这一指标体系的确立,改变了以往干部评价的粗放状态,形成了从严管理的有效监督网络,使干部‘下’之有据。”衢州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全方位、立体式考核

  畅通“下”的渠道

  有了标准,关键是抓好落实,打通“下”的渠道。用目标承诺考绩制、重点任务考核制、政绩综合考评制考核办法评价干部,是衢州市发现、调整“三不”干部的主要途径。

  为解决干部日常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粗的问题,衢州市制定《工作目标承诺考核实施意见》,推动所有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一把手公开承诺重点工作目标,并层层分解目标责任,全员承诺考绩。一月一报告、一季一抽查、半年一考核、一年一验收,全程跟踪干部的德、能力和作风表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完不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调整。

  2014年6月,衢州市某县的河道垃圾未及时清理,被专项任务督察组检查发现。虽然县委班子分管领导极力解释,由于检查结果以现场情况为准,仍在月度考核中被扣分,也对其他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

  针对干部关键时刻表现检验手段较少的问题,衢州市出台专项重点任务考绩办法。在对接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专项考察组,定点联系1-2个重点项目,近距离掌握干部的能力素质和政治表现。对推进重点项目不力、表现不佳的干部,情节严重的,将干部召回,退回原单位。

  考虑到干部周期性评价方式单一的问题,衢州市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并进行排名。每年年底把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承诺考绩、专项重点任务考核、民主测评、市领导点评、单位评价等考核结果,按比例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综合分析,重点研判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综合评价领导干部的政绩。如果干部连续两年政绩变化不大或者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在多重制度之下,衢州市“三不”干部陆续被发现出来、调整下来。龙游县某乡原组织委员叶某直接“倒”在了考核上:2012年和2013年年度量化考核在乡班子排名靠后,2014年又排名末位,最终被免职。

  近三年来,衢州市共处置“三不”干部147人次,调离岗位38人次,降免职53人次。

  严格后续管理

  给予干部“下”的关爱

  “组织培养一名干部很不容易。对于‘下’的干部,不能一‘下’了之、‘下’而不管,而是要继续给予组织关怀,通过教育引导、从严管理,让干部‘下’有所变、‘下’有所为。”衢州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有些“下”的干部一时想不通、不服气的情况,衢州市及时对其进行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同时,根据干部自身不足、个人意愿等,把他们的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纳入当年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安排其离岗脱产培训,进行“充电补课”,提振精气神。

  对“下”后“请战”意愿强、工作积极性高的干部,推荐到重点项目、信访维稳等“五个一线”进点驻项、一线攻坚。同时,对“下”的干部进行定期专项分析调查,建立干部动态管理台账资料,注重其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表现优秀的按程序及时提拔使用。

  截至今年6月底,衢州市已有7名“下”后干部投身一线,攻坚锻炼。某县县委班子成员“下”了之后,积极参与一线锤炼,凭着出色的工作实绩,重新得到各方认可,已提拔任职市直部门主职。

  通过日常观察、谈心谈话和年终考评等措施,衢州市及时掌握干部“下”后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下”而不改、自暴自弃、态度消极、工作推诿的,会同纪委监察局等相关部门予以严厉处置,甚至“一撸到底”。

  衢州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推进从严治庸、畅通干部‘下’的渠道,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实处落地,对干部队伍产生了强烈震慑,形成了较好的政治生态。”  来源: 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 记者 张玉洁  编辑: 麻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