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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八项举措,激励关爱战“疫”勇士!

文章来源:浙江组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2/8 10:09:01

通知

    2月3日,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的八项举措》的通知,要求综合采取政治激励、组织激励、工作激励、精神激励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激励基层党员干部和一线医务工作者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八项举措

    ★组织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一线工作力量。各县(市、区)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有序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敢战斗、善战斗、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上一线,参加人员排摸、值班巡查、设卡检查、留观人员管控服务等工作;推动在职党员到所在村(社区)报到,亮明身份,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注重在一线培养发现使用表现优秀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对经受考验的村(社区)干部和青年人才,优先纳入村(社区)组织换届推荐人选。坚持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评价干部,职级职数使用向一线倾斜,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予以提拔重用,优先晋升职级。

    ★加大职称评聘、考核奖励倾斜力度。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表现突出的医务工作者,在职称评定上优先评定。对参加一线防控工作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可再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优秀比例最高可占参加总人数的30%。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可及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嘉奖、记功奖励,奖励比例可不受限制。

    ★关心保障一线工作人员安全健康。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一线需要,加强口罩、防护服、测温仪、消毒用品等物资筹措和调配,扎实做好就餐、御寒、值夜、交通等联防联控后勤保障。对直接援助重点疫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参加一线防控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可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级划拨的党费及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和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各级要关心一线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有针对性地帮助减压释负。各级党组织要为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一线工作人员撑腰鼓劲,加大容错纠错、澄清保护力度。

    ★统筹安排一线工作人员轮休调休补休。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人员,要及时安排补休。

    ★落实一线工作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政策。应急响应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里出台的一系列对医务工作者等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各县(市、区)可统筹考虑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一线防控工作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各地可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量。

    ★大力总结宣传表彰一线先进典型。对防控疫情斗争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是奋战在防控最前沿的优秀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要总结宣传先进事迹;加大表扬表彰力度,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典型,各地党委、政府可给予及时性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保证一线工作人员集中精力防控疫情。要推动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等。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工作统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随意、多头向基层单位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防止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对发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肃批评纠正,确保集中精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