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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科级干部跨区域跨部门交流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4/24 21:35:39

  

    为深化“1+8”抓人促事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市直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科级干部跨区域跨部门交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流计划及形式

计划推出科级岗位100个左右,交流科级干部100名左右,以综合性岗位为主,专业性岗位一般在业务相近单位之间交流。交流形式一般为平职交流,也可高职低任。

二、交流对象

市县乡各级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科级干部;符合乡镇(街道)班子成员任职条件的市直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可交流到乡镇(街道)任职;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调任市直机关公务员。

已列入市委管理的市直部门正科级干部,不列入本次交流范围;实行干部双重管理、以上级业务部门为主管理单位的科级干部,一般不列入本次交流范围。

三、资格条件及交流重点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具有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群众基础较好,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2、市直部门之间交流的年龄一般在男50周岁以下(1969年4月1以后出生),女47周岁以下(1972年4月1以后出生);县(市、区)交流至市直部门的年龄一般在42周岁以下(1977年4月1以后出生);市直部门交流至乡镇(街道)担任党政正职的年龄一般在37周岁以下(1982年4月1以后出生),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以后出生)。

3、一般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或者合格)以上,身体健康。

(二)交流重点

1、强制性交流一批。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或执法执纪、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干部人事、审计等敏感岗位任同一职务满6年的科级干部,必须进行交流或内部轮岗。

2、培养性交流一批。安排一批市直部门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县(市、区)优秀年轻干部到市直部门中层岗位任职。

3、系统性交流一批。按单位性质相近、岗位要求相似原则分系统拿出一批岗位,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统一调配;对公检法系统符合交流条件,且不宜在本地交流的科级干部,市县联动跨区域进行交流。

4、消化性交流一批。对机构改革后科级干部超职数较多的部门,全市面上通盘考虑、统筹调剂、适当消化。

以下情形可不作交流:在本单位工作不满3年;特殊技术岗位需要;按规定应当服务一定期限但期限未满;本人提出退出科级领导岗位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其他原因不适合交流。

市直部门同一处室的正副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形式,由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经集体研究后,提出预备交流人选;个人自荐的,由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上报。预备交流人选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合理填报《预备交流人选志愿表》,填报市直部门岗位的,须选足6个岗位,有意愿到乡镇(街道)任职的,在相应栏目内填写“是”。同时,填写《遵纪承诺书》,由各地各单位汇总后和《关于跨区域跨部门交流科级干部人选的推荐报告》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

(二)组织调配。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开展资格条件审查,向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符合条件人选名单。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综合比选,经集体研究提出6名意向人选,填报《单位党委(党组)交流职位人选需求意见表》。市委组织部对拟交流人选开展岗位匹配综合分析评价,提出交流人选的岗位安排建议方案。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后,通知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

对于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的,经分档管理考核列入第三档的科级干部,由各单位党委(党组)视情节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免职。对市直部门同一岗位任职满8年或敏感岗位任同一职务满6年的科级干部,因年龄、专业性等原因未参加跨区域跨部门交流的,须在跨区域跨部门交流结束后2个月内安排内部轮岗。

(三)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交流干部开展任前集体谈话,各地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与交流干部进行一对一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对已确定交流的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相关单位集中办理调动和任免职手续,任免职文件抄送市委组织部。

五、推荐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推荐报名时间:4月25至26日。

(二)有关要求: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提出预备交流人选后,需上报《关于跨区域跨部门交流科级干部人选的推荐报告》,并将预备交流人选报名登记表、现实表现材料和《廉洁鉴定表》(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

(三)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市行政中心912室)。电话:8878900,3060060

附件1《关于跨区域跨部门交流科级干部人选的推荐报告》(样式)

附件2《预备交流人选报名登记表》

附件3《XXX同志现实表现材料》(样式)

附件4《廉洁鉴定表》

附件5《预备交流人选志愿表》

附件6《遵纪承诺书》

附件7《单位党委(党组)交流职位人选需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