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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政策待遇

文章来源:衢州党建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0/23 20:23:39

1.培养使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实行“重点培养,注重使用”,安排专门培训,实行交叉锻炼。试用期1年在市直单位进行“机关养成训练”,熟悉综合业务。任职定级后,参加不少于2年的县乡机关挂职锻炼,至少安排1年在村任职锻炼。对表现突出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择优提拔任用。

2.安家补助。对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及以上服务合同的选调生,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10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

3.购房补贴。新选调的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五年内在衢州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40万元;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10万元。同时,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最高可按规定额的1.6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租房保障。新选调的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在衢州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三年内可申请租赁人才公寓;对自行租房的,三年内由所在单位按照人才公寓单套面积的租赁价给予补助。 

5.配偶就业。对符合直接考核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安排进入事业单位;对现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可优先对口办理调动手续;对暂时未就业的,三年内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每月给予生活补助。

6.子女就学。对新选调的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子女,三年内就读幼儿园、义务段学校的,可申请“教育券”,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社会公认度较高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