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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评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7/12 21:15:53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原则,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推进“一个中心、两大战役”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实现衢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快四省边际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衢委发〔2012〕2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衢州市各行各业现职在聘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通过柔性流动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在外地,但主持我市区域内的重大科研、技改项目或与我市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建有三年稳定合作关系,在衢工作每年累计六个月以上的专家);在衢州市农业、工业、服务业第一线做出特殊贡献的技能劳动者。

   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原则上从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中评选产生。已兼任市、县领导班子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共评选30名,其中:理工类10名,农科类(含农村实用人才)4名,教育类、卫生类各6名,文化社科类、技能类各2名。入选国家或省“千人计划”人才,作为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的当然人选,不占评选名额,不另行评审。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

   1、理工类:①主持或参加完成的项目,获得相应级别的奖励(排名在前三位),并在科研成果转化运用中成效明显。要求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奖1项;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1项;或市厅级一等奖1项;或省级三等奖2项;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2项。其他常设性和规范性奖项,可结合实际比照执行。每个获奖项目原则上引用1人次,不重复引用。②主持并完成我市重大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解决技改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和重大疑难问题,技改投资规模和技术水平同期在国内领先,技改完成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主持我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解决了关键技术难题,应用于生产实践后,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负责我市大型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获得省级“优秀设计”和“优质工程”奖;或获得国家专利多项,应用于生产实践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农科类:在农、林、水等行业新品种引进、新产品开发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中成绩显著,主持开发、引进的新产品成为县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柱产品;或主持示范的先进适用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在全市范围得到推广,并深受群众欢迎和好评。在国家核心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专业领域的论文或出版专业领域专著1部;或获得国家星火奖、农牧渔丰收奖以及省农业成果推广奖、农业技术进步奖、农业丰收奖、科技兴林奖等(主要完成人),并成为全市农科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3、教育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在教育理论、教学方法等方面有独特创新,在国家核心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教学、教研管理方面的论文或出版专著1部(合著排名第一位);或主持课题获省政府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主持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获一等奖2次,具有市名师名校长或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在本市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并成为教学、教研管理等方面的带头人。

   4、卫生类:从事临床医学方面富有成效,在防病治病和医药科研工作中,特别是在专科专病防治和疑难疾病诊治等方面有独特疗法和经验,在省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或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家核心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医学专著1部,或主持、参与(排名在前三位)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获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1项,成为全市医学领域某学科的名医、名中医、专家。

   5、文化社科类:①在文学艺术方面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有2篇以上论文在国家核心刊物公开发表。为主创作、编导、表演的作品,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鲁迅文学奖”、“文华奖”、“群星奖”等国家级奖励1次;或获得省“五个一工程奖”、市艺术精品创作“南孔奖”、市文化人才“香樟奖”,或在省、市宣传、文化、广电、文联等部门主办的文艺展赛中获奖或入选。②在新闻宣传中成绩显著,在市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省内有一定影响。在国家核心刊物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获得“韬奋奖”或“范长江奖”;或获得“中国新闻奖”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三等奖2次;或“浙江新闻奖”一等奖2次;或获得衢州市新闻工作“华岗奖”。③在社科研究或社科普及方面成果显著,公开出版过较有影响的学术或科普著作;或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权威刊物1篇以上,或一级刊物2篇以上,或二级刊物5篇以上);或主持并完成至少1项省级以上社科规划课题;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及以上;或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决策采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6、技能类: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有绝招绝技绝活,创造了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或最高生产、销售记录;或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中,掌握并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高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或在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获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技术比赛中获前十名,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获钱江技能大奖、省市首席技师称号;或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徒弟在省一类大赛中获得前六名,在省二类大赛中获得前三名,在国家一类大赛中获得前十名者。

   连续三届被评为衢州市拔尖人才的,不再参加评审,授予“衢州市拔尖人才”终身荣誉称号,在职期间与每届拔尖人才同等进行管理,享受同样奖励。

   有关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填报时间从2010年8月起至2013年7月止。

   四、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

   根据评选条件,在市本级的由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申报表》。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推荐名单,连同申报材料归口报市级负责初选的部门。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巨化集团各推荐2名初步人选报市人力社保局。各县(市、区)参评对象的申报、推荐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按评选分类归口报市级负责初选的部门。

   2、初选

   初选按分类遴选的办法进行。其中,文化社科类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理工类由市经信委负责,农科类(含农村实用人才)由市农办负责,教育类由市教育局负责,卫生类由市卫生局负责,技能类和衢州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巨化集团申报人选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市级负责初选的部门进行初审,并按1:2比例提出初步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市本级初步人选由市级负责初选的部门组织考察,其中初步人选在市绿色产业集聚区的,由绿色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人才办配合考察。县(市、区)初步人选由所在地组织部实施考察。考察结果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4、专家评议

   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对初步人选进行评议,提出专家评议意见。

   5、审定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组织考察、专家评议意见,结合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确定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名单,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6、公示

   经市委审定的拔尖人才名单,分别在《衢州日报》、衢州党建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进一步公开征求意见。

   7、表彰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市政府公布表彰,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和市级负责初选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地本系统评选办法,认真做好申报遴选工作,按时上报初选人员名单,确保第五届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各部门推荐的名单和相关材料,请于7月31日前上报市级负责初选的部门。

   3、市级负责初选的部门于8月10日前将初步人选名单,连同《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初步人选考察材料1份(附电子版)一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姜维军,联系电话:3089721。

   市级负责初选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委宣传部:严莉萍  8068171

   市农办:余坚  3089916

   市经信委:周力  8761711

   市教育局:陆瑞敬  3080628

   市卫生局:徐冰俊  3081059

   市人力社保局:吕筱青  3081468  徐竹良  3086532

 

  附件:1、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

       2、衢州市第五届拔尖人才申报表.doc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11日